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时间: 2024-01-18 05:06:13 |   作者: 易燃液体安全柜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0万元。

  2021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0万元。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 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00.00万元。

  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00.00万元。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 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00.00万元。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 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000.00万元。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00.00万元。

  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注:超出部分的金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改的相关的手续。

  注:上表中修订后注册资本数系公司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3月31日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中总股本418,136,060为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姓名:孟庆祥,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开始服务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姓名:鲁李,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2年起专职就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5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开始服务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姓名:汪平平,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服务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业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4万元。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企业来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都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真了解后,对该等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能有效提高公司日常经营及决策效率。此外,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确定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原则,预计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一定差别,根本原因系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销售端市场受阻和铜价部分下跌导致销售价格下降所致。2022年度公司仅与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尚机电”)存在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汇总如下:

  注意1:公司2022年度与大尚机电的销售金额较预计金额减少1,854.21万元,系受经济环境影响导致销售端市场受阻和铜价部分下跌导致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根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真实的情况和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额将不超过4,500.00万元。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注意2:基于经济环境的好转,铜价回升等因素的考量,认为大尚机电的销售额将会有所增加,公司向大尚机电销售线缆金额也会相应增长。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商品的市场行情报价,定价公允。

  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使本公司充分的利用 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在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中所占比例极小,没有影响企业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宜昌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起帆”)。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子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用途。同时,由公司在此年度授信额度中为池州起帆、宜昌起帆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预计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包括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

  6、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机器人电缆、航空航天电缆、新能源电缆、光电复合缆生产、销售,五金电器、建筑装璜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施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电线电缆、五金电器、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施及零部件安装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工程安装;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签署后公司将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做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池州起帆、宜昌起帆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制股权的人,能够及时掌握池州起帆、宜昌起帆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

  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做担保事项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流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赞同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做担保事项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流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做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事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80,300万元,担保余额为38,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9.2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和产能扩张时期,为保障单位现在有业务正常经营,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等项目的顺利建设,为了实现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与战略规划等情况下,公司提出了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302,238.36元,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0,298,666.3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3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18,136,060股,以418,136,060股为基数计算,经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322,422.3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应用产业广泛,随着国家产业调整,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大数据、5G通信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线缆具有耐高温、耐高强度弯折、耐极寒、耐强酸强碱、防白蚁等功能的特种电缆需求逐渐加大,使用环境越来越复杂,对公司生产和研发速度是挑战。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发展能力及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一方面公司大力投资线缆研发,加快研发速度,以期实现行业产品引领;另一方面积极优化产业布局,投资建设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特高压电缆等领域,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通过直销、经销和电商等多渠道销售模式,为海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提升国际国内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是一家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过近三十年在电线电缆行业的深耕细作,已成为上海地区规模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全国最大的布电线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两类线缆又细分为普通电缆和特种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家装、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海洋工程及工矿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及自主创新,已拥有5万余种规格的产品,可满足耐磨、耐高温、耐寒、抗拉伸、耐弯折、防鼠蚁、阻燃、耐火、耐紫外光、耐辐射、电磁兼容等复杂使用环境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如一地推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为保障”的经营理念,凭借“质量高、规模大、品种全、交货快、服务好”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和产能扩张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为了保持高度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必须加大投资扩充产能,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大力拓展海内外市场。由于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此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程中需求大量资金。故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和实现长远发展,给予投资者可持续的长期投资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4%。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实现产品多样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就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达到预期,因此公司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到公司主营产业发展对资金需求量大,为了保障公司现存业务正常经营,特种电缆、海底电缆、特高压等项目的顺利建设,在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等因素,兼顾长期持续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既可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2022年度分红比例低于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债务情况和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对截至2022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的策略和今后的年度战略规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和指引的精神要求,与公司现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是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生产经营和资金安排等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股东利益诉求,对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造成损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